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7-06-15
解读背景
日前,江北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区新一轮“1+X”经济发展扶持系列政策(第一批)。全面助力江北区“创新高地、美丽之城、文化强区、开放都市、幸福家园”建设,全力助推打造区域四大核心功能、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
今日解读
《江北区落实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若干政策》、《江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试行办法》
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解读
解读人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志丰
按照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大做优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能级。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打造特色楼宇、高产楼宇。按照扶强扶优、抓大活小,保存量放增量和分类管理的思路,调整全区面上服务业扶持政策,将面上普惠制奖励办法调整为服务业百强企业评选制。
加强服务业企业梯队建设。作为此次政策修改过程中最重要的修改,新政策一改目前所执行普惠制奖励办法,调整为评选制度,大力扶持服务业百强企业发展。
具体来说,对于年实际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航运物流、船舶货运代理、科研科技服务、认证及检测服务、设计策划测绘、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中介服务、现代商贸、总部经济型等现代服务业企业,按照评价方法进行按比例赋分,对前100名给予企业及经营管理团队一定比例的当年地方贡献奖励。
在具体评价办法中,针对服务业内不同行业间的差异性,具体设置了5大类13小项指标进行赋分平衡。
树强扶优的同时,新政策也专门提出要培育壮大“小精专”企业梯队。根据政策指导,将专门设立服务业“小精专”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做精做专,支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具体细则目前正在制定中。
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新政策鼓励引进产业链长、关联度宽、带动性强、投资额度大的服务业(含建筑劳务中介业)项目,对经认定的年实际贡献,按照200万元、50万元两个标准,三年内将给予企业地方贡献的相应比例进行奖励。
鼓励建筑业提档升级。由于税制体系发生变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项目由原来的所在地纳税改为公司注册地纳税,为鼓励区外项目回归本区纳税,新规定提出,对建筑业企业承建宁波大市范围以外项目和承建宁波大市范围以内区外项目分别按实际贡献予以相应奖励。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本区外项目按企业地方贡献予以奖励。
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鼓励现代航运物流企业提升运力质量。针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此次新政策继续对现代航运物流企业运力增长的补助。同时,将支持物流企业提升行业资质,对首次评定为4A、5A级的物流企业,直接给予资金奖励。
新增对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企业进行各类标准化、智能化等先进设备投入的给予补助,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入超过200万元的,以当年投资额的相应比例给予补助。
大力发展特色楼宇经济。招商引资作为江北区发展的“一号工程”和“首要工作”,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政策鼓励运营主体积极招引企业,对新建成投运、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集聚区),其纳税率、注册率、入驻率等三个指标均首次超过60%的,给予楼宇(集聚区)运行管理团队相应奖励。
鼓励打造特色高产楼宇(集聚区)。按年实际贡献、单位建筑面积贡献产出、纳税率、注册率、入驻率、集聚度等指标评选“高产楼宇”“特色楼宇”,并给予楼宇(集聚区)运行管理团队相应奖励。
落实建设“中国制造2025”
试点示范城市政策解读
解读人
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应月波
为积极抢抓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培育六大产业、打造三大平台”总体目标,加强政策要素保障和聚焦扶持力度,全力打造创新引领、特色鲜明、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的宁波都市工业创新发展样板区,特制定《江北区落实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做出顶层制度设计和推进方案部署。
此《若干政策》既是与《关于落实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一脉相承的文件,也是确保《关于落实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推进的政策保障。
即将出台的《若干政策》作为指导江北区践行“中国制造2025”的框架性政策,主要在着力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全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升级、完善制造业发展保障体系三个方面进行了政策修订,未来还将进行不断的细化、调整。此外,江北区还将围绕膜材料和工业物联网两大产业分别出台具体扶持政策。
着力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若干政策》根据江北现有基础和特色产业,结合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发展的体系规划,提出要着力打造新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工业物联网为代表的三大战略性产业,提升发展以高端金属合金和高端汽车零部件为代表的二大优势产业;提升发展以电商经济和工业创新设计为代表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以下简称六大产业)。聚焦推动膜材料、智能仪器仪表、传感器、汽车关键零部件、金属合金精加工等细分行业发展壮大,着力培育形成一批新的百亿级产业和国内领先的细分行业单打冠军。
鼓励企业规模发展壮大,在全区形成一批规模的梯队龙头企业,优化全区工业企业梯队。《若干政策》规定,对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将累计分别给予核心团队相应奖励。企业对地方的实际贡献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也将累计分别奖励。同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上规升级。
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具体根据产业类别分不同级别进行补助。对列入区级战略型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专项项目,属于膜材料、工业物联网产业的,属于新材料(膜材料除外)、高端装备、高端汽车零部件、高端金属合金等产业的,按照实际投入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鼓励一膜一网产业发展。加快扶持膜材料和工业物联网产业发展,对一膜一网产业功能平台建设、技术标准研发、智能制造装备首台(套)设备突破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后续还将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加快区域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在江北挂牌宁波市首个工业物联网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物联网万物互联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活力,《若干政策》支持各街道(园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特色产业优先发展(重点支持三大战略产业重点领域建设特色工业园和特色工业升级示范园)。每年将安排专项补助金,补助与奖励资金定向用于该区域重点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全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升级
《若干政策》提出,要重点实施智能制造、制造业创新能力、制造业+互联网、制造业人才提升、单项冠军培育、绿色制造、质量品牌标准等七大重点工程,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大力提升江北区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其重点包括实施智能制造、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制造业人才提升工程、制造业“单打冠军”培育、绿色制造、质量品牌标准化七大工程。
(一)《若干政策》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车间,支持“六大产业”以及特色块状产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区级以上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将按实际投入给予相应补助。
(二)支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推广。对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的企业,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工业新产品的企业,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资助的企业,都将给予经费支持。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首次提出,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科技成果在江北区注册公司并实施转化,给予重点支持。
此外,对在江北区转化、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明显带动和示范作用的科技成果,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金额给予相应补助。
(五)支持企业管理创新。企业要发展壮大,不仅要突破技术瓶颈,也要突破管理瓶颈,管理创新可有效提升企业效率,促进企业提规升级。《若干政策》将鼓励企业通过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诊断辅导或通过自主组建创新团队等形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实施管理咨询与创新项目的企业一定补助。鼓励企业创建省、市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和管理创新试点企业,创建成功或列入培育名单的分别奖励。
(六)“中国制造2025”所鼓励的协同生产、零散型生产、个性化定制、柔性制造等新型生产方式都是基于互联网,为此,《若干政策》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基础产业发展。
(七)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发展,对注册在江北区并为江北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或平台服务型软件企业,按照服务合同执行金额给予补助。
根据浙江省政府提出的企业入云计划,《若干政策》鼓励企业入云,对入云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认定为市云平台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为下一步推进企业的智能化和大数据分析打造基础。
(八)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鼓励研发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信息技术项目将给予补助。
支持企业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对新列入市级智慧城市应用试点等项目和符合条件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研发、推广示范等项目按具体细则标准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市级软件骨干企业,分别给予补助。
(九)实施制造业“单打冠军”培育工程。单打冠军可能并不具有规模优势,但经常能占据细分市场的较大份额,可打破细分领域技术垄断和形成竞争优势。《若干政策》提出,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打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首次列入市级“单打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相应补助。
(十)支持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奖。考虑到江北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和鼓励企业家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若干政策》提出,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宁波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江北区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提名奖单位参考获奖单位进行补助。
完善制造业发展保障体系
按照供给侧改革总体要求,《若干政策》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联动,完善要素保障体制机制,优化精准服务,形成合力落实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主要任务。
其重点之一是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分类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与产业政策兑现、资源要素使用紧密挂钩的机制,并按企业评价类别给予一定奖惩,形成精准服务、引导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记者:王涛
供稿:王静、尹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