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4-18
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
连友会发【2016】3号
关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
换届选举产生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连友会发【2016】1号文件精神,理顺换届工作思路,确保辽大大连校友会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依规有序,平稳过渡,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本会现行章程,经本届校友会以及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研究决定,特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换届选举程序做出统一规范:
一、 会长产生办法
下届会长候选人提名权属于本届会长,本届会长审核同意后,提
交辽大大连校友会理事会选举表决;
二、 副会长产生办法
下届副会长候选人提名权属于本届校友会,由本届校友会从每个
院系选举产生的二名理事中,遴选出一名代表该院系的副会长候选人,经本届校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辽大大连校友会理事会选举表决;
三、秘书长产生办法
下届秘书长候选人提名权属于本届会长,本届会长审核同意后,
提交辽大大连校友会理事会选举表决;
四、 理事产生办法
每个院系分配二名理事名额,以院系为单位,由院系各年级校友
代表选举产生下届校友会理事会理事,院系年级代表达到25人以上即可进行选举,由本会指定的院系召集人组织实施;
五、 院系年级代表产生办法
由校友自荐推荐或院系联络员联系推荐,由院系召集人核实,并上报本届校友会备案。 (撰稿:刘培良)
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换届选举工作 以院系为单位 公开公平公正
报:辽宁大学校友会,辽宁大学校友办公室
徐平副校长
发:大连校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干事长,领导小组成员,各院(系)召集人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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