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大连校友会2号文件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4-18

正文内容

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


连友会发【2016】2号



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

微信校友群运行管理办法

(试  行)

 

根据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建设发展需要和广大校友意愿,为了更好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扩大本会影响,提高工作效率,本会决定建立辽宁大学大连校友微信群(以下简称微群)。本着对广大校友负责,规范并加强微群管理,使其健康稳定可持续运行与发展,特制定《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微信校友群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微信校友群宗旨

遵纪守法,以人为本,关注校友,凝聚爱心,搭建平台,促进和加强在连校友之间的联络沟通和感情交流;提供校友间业务对接及项目合作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在连辽大校友联络群和服务群作用。

 二、微信校友群使命

以微群为桥梁纽带,体现母校情结,团结校友,增进友谊,促进交流,发扬辽大的优良传统和校风,不断发展壮大本会,扩大辽大影响,共同为建设大连、回报母校贡献力量。

                三、微信校友群统一规划与布局

1、会长微群: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本会顾问、往届名誉会长、会长、秘书长加入会长微群;该微群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作群,以方便本会领导工作的日常交流和协商沟通;

2、管理小组微群:系本会秘书处下设的微群管理小组,是本会微群管理的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了解掌握并向分管副会长、秘书长报告微群情况、审核敏感信息、受理各微群及其活动报备;

3、院系微群:与辽宁大学现有二十七个院系相对应,先行开设二十七个微群,视校友入群人数,逐步扩建;

4、院系微群建设规划与发展目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各院系微群校友人数须达到每群五百人(下同);三年内每个老院系须完成扩建二个群、新院系须完成扩建一个半群的规划目标;五年内每个老院系须完成扩建四个群、新院系须完成扩建二个群的规划目标。

5、专项俱乐部微群建设规划:为使校友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进一步促进校友联谊交流,视校友需要及群体规模,相机开建跨院系的文艺、文学、史学、书法、绘画、扑克、茶艺、品酒、美食等兴趣爱好校友微群;

6、行业、专业和专家俱乐部微群建设规划:为满足专业人士充电、知识更新、相互学习探讨、借鉴提高、交流合作的需要,待条件成熟时,相机开建跨院系的行业、专业和专家俱乐部微群。

           四、微信校友群的服务管理组织

1、会长微群由会长建群并担任群主,由其指定本会秘书处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群管理员;

2、管理小组微群由分管副会长建群并担任群主;

3、院系微群以各院系为单位划分,由代表各院系的本会副会长建群并担任群主,并全权负责本院系微群建设与管理工作;每群由代表各院系的副会长指定两位助手,作为微群管理员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4、院系微群建设、管理与发展工作,是本会代表各院系副会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衡量检查其校友工作的考核评比指标之一;

5、专项俱乐部微群,由本会下设文娱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与管理;

6、行业、专业和专家俱乐部微群由分管副会长建群并担任群主;

7、各微群开设均须向微群管理小组报备;

   8、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可作为观察员加入二十七个院系所有微群,只潜水,不发声,各院系微群群主不得拒绝其加入;

9、卸任的会长、副会长不再担任群主,须将各自负责的微群向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做移交,由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接任群主、接管微群,并指定微群管理员;管理小组微群及各专项(业)俱乐部等微群的交接管理以此类推。

五、微信校友群的统一规范与规定

 1、统一施行分群制

按照辽大二十七个院系(即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亚澳商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广播影视学院、艺术学院、化学院、信息学院、数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汉语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文科技学院、金融管理学院、研究生院、公共基础学院),统一分设二十七个分群,各位校友根据自己所在母校院系归属,加入各自相应的分群。

2、统一规范微群名称

院系微群名称: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院系名称+微群序号(A/B/C/D),例如: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文学院A;如果文学院开设第二个微群名称即为: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文学院B;开建微群初期暂不设序号;

专项俱乐部微群名称: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项目名称+俱乐部,例如: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打滚子俱乐部;

行业、专业和专家俱乐部微群名称: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专业名称+俱乐部,例如: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企业家俱乐部。

3、统一施行加入微群核准制

校友入群程序:须经各分群群主或群管予以核准其校友身份,由群主或群管邀请入群,其他群员不得私自拉人加入;校友申请加入时,需向群管推荐或自荐,报备新成员基本资料,违规添加的,在校友身份核实无误前,群管有权将其移出群;

   校友身份认证:在大连生活和工作、曾在辽大各个时期和地点(包括崇山、道义校区及其他地市分校区)学习及工作过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研究生、委培生、外国留学生;函大、夜大、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生及任职任教者、在连报考辽大现在外地工作的、曾在连工作过五年以上现在外地工作的均视为辽大在连校友;

4、统一施行实名制

加入微群须以“本人真实姓名+院系+届别+单位”为群昵称,入群后须将个人昵称修改为统一格式,例如:“赵某某化学 95 届大连化工厂”。

5、统一施行敏感信息审核制

微群提供充分展现优势和企业形象、实现校友间产业高效对接、提升校友企业价值的平台,允许一般性业务和项目对接需求类、广告类、聚会类信息发布,但须先报群主或群管审核通过后发布;

凡校友活动涉及赞助或组织校友参与众筹、创投等项目,须由群主或群管先行审核,并报本会秘书处下设的微群管理小组,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六、微信校友群的言行准则

1、微群提倡鼓励的信息

   校友每天可在群内分享母校新闻动态、校友风采和箴言警语、中外潮流音乐及电影文化、保健养生、旅游休闲等积极向上、正能量内容;为了获得彼此帮助,可就个人事业和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征求其他校友意见指点迷津,也请大家不吝赐教,多提宝贵建议。

   2、微群禁止行为

   不得发送违法信息,不得发送不文明内容或者赤裸广告;严禁聊天涉及政治敏感话题,严禁涉及反动及色情内容,严禁涉及非法传销等;未经本会微群管理小组审核通过,严禁在群内发布集资、众筹和风险投资等敏感信息,以及各种赞助信息等硬广告;严禁以辽大校友微群的名义、或者基于辽大校友微群去拓展各种商业用途群;

违反上述规定者,或未经群主或群管审核,通过微群发布敏感信息、活动召集等,群管有权随时终止并予以警告,直至将其移出微群;

   群内各校友信息在得到本人允许前,不得对外公布;群内聊天内容截图时,需掩盖校友昵称信息;

每日晚上23:30至次日6:00为休息时间,请勿群聊。

3、微群活动

以自愿、自费为原则,涉及任何费用的相关事宜,须清晰告知,以免校友利益受损,费用由发起人或参与人分担,分担费用可由群管统一收缴统筹开支,开支明细需及时公开。

4、尊师敬长,礼貌待人

群友均为辽大校友,校友之间应相互尊重,以礼相待;所有群主、群管理员均系兼职为校友服务,校友应予以支持配合。校友群聊不得口出粗言,攻击他人,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群管有权提出警告,第二次出现不礼貌现象则清退出群。

5、校友是一生的朋友,求同存异、相互包容和帮助,有来有往才能长久;校友之间是有基本信任感的,真诚最重要;年长的校友靠经验、人脉和影响力;年轻的校友靠热情、活力和勤奋;校友中藏龙卧虎,互为资源。不管个人多有实力,益低调内敛,切勿太过张扬;校友可以不给别人带来好处,但绝不要给别人带来骚扰,否则会被淘汰出去。

                        七、附  则

      1、本办法经本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本会理事会决议解决;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会秘书处;

4、本办法适用于本会批准建立的二十七个院系微群及其他微群;

5、本办法于二0一六年二月十九日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 。                                          (撰稿:张辉)


                                   


辽宁大学大连校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微信校友群管理  规划与布局  建设与发展  规范与规定

报:辽宁大学校友会,辽宁大学校友办公室

徐平副校长

发:大连校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干事长,领导小组成员,各院(系)召集人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