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05-07
各位会员:
为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会员之间沟通联络,信息交流,进一步规范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上海市辽宁商会微信群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微信群名:上海市辽宁商会会员群;
2、上海市辽宁商会群体会员、秘书处工作人员;
3、本群为上海市辽宁商会会员内部群,群成员需在上海市辽宁商会秘书处办理、填写《会员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未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管理员有权将其剔除出本群。本群由上海市辽宁商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4、所有会员在进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籍贯-主营产品、项目”为群昵称。具体操作步骤: 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5、本群分享时间为6:00-23:00;
6、本群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立即剔除出本群。交流中,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及涉及人身攻击性语言。
7、本群每周二为广告日,活动发布、广告推广最多每人2条,不可刷屏,其他时间勿发,有紧急的信息可发送给管理,由管理有审核后代为发布,请勿私自发布,违者自罚18元群内红包。频繁发布商业广告,一经发现管理员警告提醒一次,如继续发布立即剔除出本群。
为了让各位老乡得到更好的网络环境,请大家共同维护,感谢大家配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仅归上海市辽宁商会秘书处所有。
上海市辽宁商会秘书处
2015年5月7日
微信群管理员:方妍
微信号:13917794197
添加时请注明: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