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论坛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10-23 15:06

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15-12-11 09:00  ~ 2015-12-12 17:00
活动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待定 活动费用:收费活动

活动介绍

《董事会》杂志每年一度的中国上市公司“金圆桌奖”,正是对我国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制度建设的镜鉴、探寻与期许。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和非商业化的原则,在持续跟踪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础上,以详实的数据、公正客观的标准,并经各省市上市公司协会把关、推荐,再结合普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评定出当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获奖董事会及各单项奖。

一、 推荐阶段(2015年9月30日-11月5日)
1.上市公司申报参选
有意参评本届“金圆桌奖”的中国上市公司,请于董事会网下载电子表格——《上市公司“金圆桌奖”参评申报表》下载链接:http://i2.sinaimg.cn/cj/pc/2015-10-15/32/U11485P31T32D125278F651DT20151015170808.doc,按照相关要求及格式,填报自荐材料,签章后传真、快递至活动组委会,视频资料可刻成光盘一并寄来。
2.机构推荐
各地区上市公司协会可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治理优异的上市公司进行提名与推荐,此次将特别关注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舆情治理方面的成效。
各地区企业联合会等机构公司结合辖区企业管理治理特色,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对优秀在职董事长、 独立董事、董秘予以推荐,并列明推荐理由,出具相关材料。
3.公众推荐
公众可从股东回报、投资者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维护、社会责任履行等自身关心的方面,对熟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董事、董秘等高管进行推荐。公众推荐需要附信简要说明理由或者实例,推荐信可通过邮件、邮寄、网站留言等方式提交。
二、初评阶段 (2015年11月6日-11月22日)
1.评委会初审(11月6日-11月7日)
初评阶段,评委会将对汇总的推荐材料,依据《董事会》杂志、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南京大学企业家研究所联合开发的董事会治理评价 (BGR) 指标体系,对参评上市公司进行筛选,发布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金圆桌奖”百强榜单。
2.百强名单公示及公众投票 (11月8日-11月22日)
经评委会初审,产生年度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成果百强名单,组委会将在董事会网站公示,并在董事会杂志、新浪网、CCTV、人民网等主流媒体上公布,同时在新浪网开通专区启动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金圆桌奖”最终获奖的重要参考。
三、评委会终审(2015年11月23日-11月26日)
此阶段将由评委会参照公众意愿,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终审,最终确定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金圆桌奖”获奖名单。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董事会》杂志社

指导单位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协办单位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深圳上市公司协会

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四川上市公司协会

河南上市公司协会

学术支持单位

南京大学商学院

战略合作媒体

新浪财经

评选顾问委员会

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博导 刘志彪

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鲁桐

上交所首席经济学家 胡汝银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系主任 郑江淮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 王尧基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副局长 秦永法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仲继银

奖项设置

集体奖: 最佳董事会     优秀董事会

单项奖: 最具创新力董秘 杰出董秘奖

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  董事会建设特别贡献奖

最具社会责任董事长  最具战略眼光董事长

奖项设置

报名或受邀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包括国企和民企及混合所有制企业;
2.已在中国A股、B股上市满3年企业,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
3.近三年来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争议事件;

奖项设置

1、董事会结构指标:反映董事会规模、机构设置和独立董事比重等情况。
2、董事会行为指标:反映董事会活动、独立董事勤勉尽职、信息披露情况。
3、董事会激励指标:反映董事会和高管人员报酬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结果。
4、董事会对股东利益的尽责指标:主要通过股份分配情况来反映。
5、外部机构对董事会行为的评价指标:通过审计部分、新闻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的评价来反映。
6、上市公司业绩指标:从董事会效率性功能和公平性功能在公司盈利和股东效益上的绩效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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