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7-01-13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和《南湖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嘉南民〔2010〕8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我商会参加了今年的评估活动。
经过前期的材料准备和报送,1月12日下午,区民政局社团办评审团和浙江工商大学马教授一行5人来到我会,进行现场评审工作。金志民秘书长、戚建芬会计和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全程参加了本次评审活动,对评审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金志民秘书长就商会的情况及工作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评审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流程,经过紧张有序的现场材料评审、财务评审和现场访谈等环节,现场评审工作顺利完成,评审团通过内部讨论及评议,给出了评审反馈意见,对商会近二年的工作高度认可,同时提出了改进和提高的建议。
我会将依照评审意见,继续完善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为会员提供更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