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12-13
在电商扶贫新格局呼之欲出的2016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电商精准扶贫的概念?电商精准扶贫的核心又是什么?12月7日,在由人民网新媒体智库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电商精准扶贫2016年度论坛”上,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围绕“电商精准扶贫的四个核心观念”发表了主题演讲。
汪向东认为,电商精准扶贫,是以电商新业态去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理念和实践的简称。此概念有四个要点:电商指的是扶贫新的载体与手段,精准强调的是方式和要求,扶贫讲的是电商实践的场景和对象,而脱贫是最后检验这种社会实践的结果和目标的落脚点。
“电商精准扶贫的核心就是电商和扶贫两种规律的结合。提高精准度,这是对现在开展的电商扶贫实践的核心要求。”汪向东说。
随后,他进一步阐释了电商精准扶贫的四个核心观念。
第一,坚持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之间的统一汪向东针对“电商扶贫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说法指出,首先,正因为电商扶贫主战场是在农村,而且是在贫困农村,所以“现实的骨感”其实是题中应有之义,它是最困难的一件事情。其次,电商扶贫并不是用电子商务去包治百病,也不可能包打天下。电商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它是要帮助贫困主体跳出本地市场空间狭小和资源匮乏等的制约,对接广域大市场,这当然是一种比较特殊而且非常重要的使命,但它不是包打天下,这一点应该明确。不能把电商扶贫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再次,电商扶贫要和其他的扶贫手段结合使用,特别是和产业扶贫要结合在一起。第四,对“理想很丰满”怎么看?其实,电商扶贫的理想未必要十分丰满,但是有一点,脱贫攻坚、扶贫扶志,理想未必丰满,可理想的方向一定要坚定不移。坚持理想目标与现实条件的统一,在策略上一定要注重效果,循序渐进,积小胜为大胜,是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必要。
农村电商的全面引爆,在实践当中已经给越来越多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这些变化告诉我们,农村电商是可以在扶贫中间有作为、而且大有作为的。它可以为农村发展添动力,可以惠民生、可以促双创,可以转方式,这一切都会体现在最后的助扶贫上。陇南等地成功的探索已经非常有力地证明,农村电商可以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它是可行的,是可以成功的,因此,也是值得期待的。
提高电商扶贫的精准度,其实是扶贫脱贫的目标和现实的双重需要。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为了限期完成脱贫目标,要求把所有的手段精准地聚焦在脱贫的帮扶对象上。反过来讲,电子商务具有市场属性,而且对于客观条件非常依赖,它实际上走了一个先易后难的过程。所以,提高电商扶贫的精准度,是目标与现实两个方面的共同需要。电商和扶贫是一个水涨船高的关系,二者不能偏废,不能因为讲精准扶贫就忽视了电商条件的营造。因此,这里是两个必须:必须提高电商扶贫的精准度,同时又必须去不断地完善电商扶贫的条件,去加大电商的带动力。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在实践中,我们看到有像陇南等地创造了“多路带贫”这样非常好的经验。“多路带贫”证明了电商精准扶贫方式的多样性、适用性和成长型,这是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探索的。我们强调提高精准度和提升带动力这两个必须,也符合刚刚由国扶办等16个部门推出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
第四,电商精准扶贫需要形成合力
参与精准扶贫的主体是多元的,其中三大主体非常重要:一个是政府,一个是公益组织,一个是市场主体。这三大主体在电商扶贫中所用的逻辑是不一样的。面对不同性质的参与电商扶贫的资金和资源,提高扶贫精准度需要分类施策,需要机制创新。对于政府来讲,四个精准也好,六个精准也好,它的核心是把公共资源变原来的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这是由政府资源的公共性决定的。公益慈善团体与个人的资源,是应按照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要求,按捐赠者的意愿投放。那么,怎么去提高精准度?这就需要政府去配合、去倡导,用政策去引导。市场主体更是这样,在商言商。在此过程中,市场的资源按照企业自主,注重效率的原则,尤其是结合企业特定商业模式去释放。为提高扶贫的精度度,也需要政府去主动配合、倡导和引导。三大主体、三大逻辑在此过程中怎么去结合,其中有大量的机制创新空间。
在最后的总结中,汪向东表示,电商精准扶贫这个领域需要去探索规律。因为电商扶贫是一件难度很高的新生事物,它真的需要政府、企业、媒体、学界等方方面面去探索。同时,他也指出,未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政府在数据上能不能更开放一些,因为精准所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是掌握在政府手上的,当企业和公益组织到来以后,政府能够更开放一点,更主动一点,就能帮助企业和公益组织更好地掌握精准发力的对象的情况,以便他们结合自己的资源和运作特点精准施策。而且,像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这样的力量,怎么和企业的力量、公益的力量更好地结合,也需要政府更主动一些,引导性更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