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村带来的那些启示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9-30

正文内容

     一、中国既有城镇化路径的属性与特质


     “淘宝村”所具有的重要社会意义必须要放在中国整体城镇化推进的框架中进行思考,而这种框架可以细分为三种基本特质:


     其一是以“资源变现”为核心的“职业经理式”经营路径,即政府将自身行政辖区内的要素,包括土地、文化、生态等,都当作资本要素,并且与市场、技术等领域精英形成排他性的“职业经理式”“增长联盟”,利用政策、规划等手段,将上述要素进行吸收、统筹,并以其为“筹码”在短期内吸引大资本、建设大项目,最终谋求迅速“变现”,从而不断推进特定区域的城镇化进程。


     其二则是以“附属供给”为关键的“城乡虹吸式”发展格局,其本质是利用城乡资源的不平等交易来支撑高性价比的城镇化进程,核心在于把城镇化简单地视为将现代化特定要素“植入”传统乡村,使其“转型”成为具有特定标准和内涵之“新市镇”的过程,乡村只能以一种被动卷入的方式、按照一个固定路径“被改造”。


     其三则是以“空间规模”为特征的“数目指标式”增长目标,具体来说就是原本用于考核结果的数据指标超越了计量标准范畴成为城镇化的最终目的,而这与中国城镇化“政府主导”与“从上至下”等特点相“配称”,因为后者需要可以被量化、被比较、被宣传的发展目标。这导致城镇化过于偏重规模、速度等指标,从而丧失了城市持续繁荣的基础—“人”。


     二、乡村城镇化的困境与“淘宝村”的出现


     前述所言,中国既有的城镇化推进路径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但乡村却依然在沿袭、甚至强化既有城镇化的逻辑,这背后关键在于乡村城镇化对本地性、内生性、自发性的着力不足。


     目前乡村建设多强调将宅基地等土地资源进行流转和集中,并通过引入特定产业主体最终形成“居住上楼、土地入股、农民转工”的现代化改造,但其本质是政府利用“左右手互倒”的方式将城乡之间的“土地价格差”再分配,把发展权划拨给发展价值更大的城镇空间和经营主体。这无疑会使得乡村土地的增值被“前置”,即空间与资源的城镇化成为重中之重,而农民市民化、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产业多元化则成为了次要目的。


     农民“主体缺位”的现象也因此出现,城镇资本、技术和话语对乡村强势入侵,农民被迫交出了村庄发展的主导权,成为城镇消费的“商品”。例如一些高端的乡村旅游开发,实际上就使得乡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外来技术、审美对本地要素的审视和改造,以一种“不自觉”方式沦为城镇的“消费对象”和“消遣空间”,也彻底丧失与之平等对话的基础。


     正是这种背景下,以“淘宝村”为代表的乡村出现了特殊增长,构成了当下乡村发展的新方向。根据阿里研究院的定义,“淘宝村”是指聚集在某个村落的网商,以淘宝为主要交易平台,以淘宝电商生态系统为依托,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的网络商业群聚现象。


     从2014年李克强总理走访青岩刘村开始,一年之内有4位国家领导人分5次造访各地的“淘宝村”,都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地“淘宝村”立足实际,不断探寻创新路径。这显示“淘宝村”已经从产业经济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走向基层治理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淘宝村”实际上已经成为借助“互联网+”驱动乡村转型的典型样板,也必将为乡村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淘宝村”的启发


     在笔者看来,“淘宝村”是真正具备“本土性”的乡村城镇化路径。正是基于中国城乡二元体制、强有力的政府基层治理能力、规模庞大而又同质的统一市场等要素,一个个村落才有机会借助电商蓬勃发展。而相对于其他乡村经济现代化或者乡村城镇化路径,“淘宝村”呈现出如下关键要素。


     其一,重塑“本地行动主体”,实现“本地化充分就业”。以淘宝村—青岩刘村为例,在其发展过程中,村民刘文高可谓是青岩刘村居功至伟的“淘宝第一人”。但笔者同时注意到,互联网经济中的快速启动、迭代更新等要求和内在规律与青岩刘村固有的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等传统要素产生了内在耦合,形成一种乡村性的互联网“长尾效应”和“认知盈余”。同时依托邻里宗亲间“非正式网络”的相互协调和合作,同村淘宝卖家可以避免同质竞争,形成差异化的发展定位。


     其二,聚焦“地方特色产业”,介入“大区域地域分工”。青岩刘村紧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这赋予该村在“小商品”类别上巨大的价格、规模和速度优势。围绕“日用品家居”这一特色类别,青岩刘村利用淘宝实现了规模化输出,将村落的有限产品以“高频率、大规模、低价格”销往全国乃至全球市场。事实上,“淘宝村”就是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实现村落发展能级的跃升,以此突破了乡村产业“内卷化”的低效困境。这在本质上是乡村对城乡关系的主动思考和再建构,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乡在经济意义上的二元结构——即只提供廉价资源的乡村和首位度过高的中心城市。


     其三,唤醒“乡村文化自觉”,打造“全球性地点精神”。青岩刘村所处的义乌市自古就有“鸡毛换糖以搏微利”的习俗,因此,该村村民具有很浓的经商文化。在“淘宝村”的发展过程中,青岩刘村不断创新,通过“全村货源共享”、“快递集体谈判”、“年度计划制定”等创新市场手段,持续推进自身发展。现阶段更是通过“产学研”等形式,积极引进外部金融机构、智能仓储基地和创业基地,打造“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


     事实上,在全球化的叙述话语之下,乡村“地方意义”的缺失正在愈演愈烈,乡村发展的不可持续与“无根化”也因此出现。要回应这种冲击,就必须将乡村的“文化自觉”放在关键位置,“淘宝村”恰恰就是挖掘、唤醒了乡村的“地方自觉”,从而赋予乡村地点精神以“全球性”,实现了地方性的全球化融合。


     四、结语与讨论:“淘宝村”的“变与不变”


     笔者认为,“淘宝村”不仅仅是一个成功的个案,更是具备典型性的乡村城镇化新路径。作为一种乡村城镇化的新模式,“淘宝村”以农民自觉学习和运用网络电商、信息科技、物流仓储等技术为核心,在同一阶段同时推进经济现代化与生活现代化的双重转型,从产业层面、生活层面、地域生产力层面,实践乡村现代化的新路径。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乡村新形态的“淘宝村”至少发生了三个层次的“转变”:其一,乡村产业从单一简单的农业、工业转变成为跨产业发展的电子商务集群;其二,乡村样态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与文化习俗转变成为兼容现代化要求的新市民生活;其三,乡村地位从被边缘化的城镇附属转变成为集聚人才、资金、信息的区域新核心。


     但与此同时,“淘宝村”又有三个“不变”:其一,乡村的发展主体不变。在“淘宝村”兴起之初,几乎都是村民自发探索推动网络电商发展,即便在后期有阿里巴巴以及政府的介入,但村民始终是“淘宝村”发展的核心动力。其二,乡村的传统要素不变。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生产生活一体等在“淘宝村”不仅没有被取代,反而与技术传播、资源共享、网络协同等互联网内在要求耦合,成为驱动乡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其三,乡村的本地特质不变。“淘宝村”就是通过网络电商以彰显乃至强化乡村固有优势,因此本地特质在发展过程中被不断挖掘和强化,成为乡村发展的坚实基础。


     正是这种“变”与“不变”的结合,才使得“淘宝村”成为突破当下乡村城镇化困境的典型样板。最重要的是,“淘宝村”真正将农民成为乡村城镇化建设的主体,我们必须看到,农民只有主动参与、主动学习、主动传播网商技术,在“以农为主”的基础上汲取来自市场、政府和第三方的多元力量,才能将网络电商这一新技术和新产业做到“为农所用”,真正造福自己、造福地方。

    来源于E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