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8-10
宛政〔20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推动南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电子商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新型现代服务业态。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不可忽视的推动力量。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尚处于自然发展的初级阶段,缺乏必要的政策引领和支持,基础设施薄弱,应用水平较低,发展环境亟待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抢抓机遇,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提升南阳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率,实现南阳跨越发展、绿色崛起的迫切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三化”融合,拉动内需,服务民生,建设大美南阳、幸福南阳、活力南阳的战略选择。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平台建设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为重点,加快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电子商务及仓储物流、快递龙头企业,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鼓励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应用,形成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围绕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子商务基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打造鄂豫陕毗邻地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打造电子商务“1135”工程(即创建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搭建行业电商联盟、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物流配送等3个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电子认证、物流、宣传推广等5大配套体系),使我市初步形成以电商基地和示范企业为支撑,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电子商务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电子商务成为南阳市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的重要推动力。
到2020年,力争培育传统企业电子商务行业公共服务平台10个以上,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市级以上示范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企业和群众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1.培育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依托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区域领先的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重点支持雪阳电子商务、楚汉网络、双桥电商公司等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各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2.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重大项目。一是招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招商中,重点选择可以在本地建设相关平台、诚实守信,能够把经济指标或部分经济指标留到本地的企业。二是招引能够推动我市产业升级或扩大市场销售的企业。首选采用B2C、B2B模式以及跨境电子贸易的企业。三是招引为电子商务企业配套的企业,如国内知名的物流企业,配套的创意设计、包装、印刷、服务外包等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落户南阳,拉动并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
(二)打造电子商务发展平台
1.规划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按照空间上科学规划、产业上合理布局、功能上体现特色的要求,结合各县(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以及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在各县区和综合保税区各规划建设1个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物流配送、融资支持、软件设计、实训孵化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基地。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2.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楼宇。根据豫政办〔2014〕152号文件等,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县(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加快完善服务配套体系,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适当年限免费入驻的方式,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打造一批相对集中、具有完善配套、成熟管理的电子商务楼宇精品。
(三)搭建三大公共服务平台
1.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南阳产业特点,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尤其是在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旅游、纺织服装、建材、食品、中医药健康服务等领域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在油碱化工、建材、香菇、辣椒、粮食、畜产品、中药材、林果、蔬菜等领域探索和发展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2.搭建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南阳理工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软件设计与代运营等服务;重点培养实际操作人才和营运管理人才,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优化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大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的培训力度,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搭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物流和仓储业发展,建立高标准的仓储基地,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快递和仓储服务,积极招引集电商与物流为一体的企业入驻南阳,鼓励本地商贸企业发展物流(包括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仓储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及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业务指南等信息。
(四)加强五大配套体系建设
1.加强电子商务应用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入户接入,积极实施南阳中心城区WiFi的覆盖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构建南阳快速电子商务化消费模式;加强网络应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京东、阿里巴巴、世界工厂网、中国网库、上海大宗农产品、齐家网、敦煌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独立的网络运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商在南阳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南阳,逐步完善南阳电子商务网络应用体系建设。
2.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发展,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基地。加快南阳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约化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3.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以建设“大美南阳”为载体,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培育网商信用资产,健全网商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升我市网商信用水平。支持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
4.切实推行网络认证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积极开展网络电子认证,加快南阳第三方支付电子平台建设,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南阳本地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提高我市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5.加强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体系建设。一要努力营造氛围。组织一系列针对南阳传统经济的电子商务领域高峰论坛、主题演讲和专题培训,举办南阳网货和网商交易展会,引导广大干部及传统企业管理人员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加强宣传推广。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渠首的品牌优势,在国家级媒体开展南阳城市形象、特色产业、知名品牌和南阳电商宣传活动,提高南阳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三要强化网络形象。引进高端宣传、策划、推广人才和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强化南阳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并通过政府引导,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五)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1.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尤其是生产性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辟南阳产品专区,或者嵌入其网站作为子频道,对南阳企业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依托示范基地和南阳理工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建设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培育促进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运用电子商务。
2.深化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发动并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和商贸、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一是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二是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网络批发零售。鼓励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通过第三方批发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结合自身特点自建网上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三是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在规划、新建大型商贸区、商贸城时,应考虑开辟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能区块。
3.支持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围绕南阳卧龙综保区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批发或零售,加大南阳产品境外销售的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积极进口我市稀缺资源,弥补我市资源短板,利用好外贸企业境外分仓的资源,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南阳网商的互动,促进贸易、流通、信息一体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4.加大电子商务向农村乡镇发展。积极争取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试点,根据城镇发展布局,集中发展乡镇电子商务产业链,探索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示范区、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教育培训区以及乡镇电子商务孵化线下交易区,在农产品种植园区建立直接面向市场供应的电子商务模式,开辟南阳绿色农产品直通车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交易平台。
(六)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根据豫政〔2014〕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制订南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传统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中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授牌和认定,推广成功经验,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开展省、市级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四、强化政策扶持
本着“谁受益、谁支持”的原则,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工商注册和税收缴纳关系均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使用电子商务业务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和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进行扶持,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一)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1.对境内外知名的综合性、专业性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参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实行“一事一议”,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2.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专业市场和生活服务等行业领域创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诚信规范运营纳税的,按以下经营业绩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系统软件开发、科技创新升级或配套设施投入(基建和土地款除外),协助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
3.对为传统企业提供咨询策划、技术支持、运营推广、营销策划、客服管理、销售数据分析等电子商务服务的服务型企业,每扶持1家入驻园区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大学生创业者),给予适当奖励。
4.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和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在房租方面给予支持。
5.对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我市的,根据企业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上述扶持资金由受益财政列支,用于企业继续扩大电子商务建设应用。本市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年交易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适用本款相应奖励政策。
(二)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1.支持各县(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的方式,支持各县(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园区(基地)建设达到相关要求,经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2.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对办公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电子商务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且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面积超过50%、实际运行1年以上、年交易额2.5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给予楼宇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80万元的奖励。
3.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吸引国际邮件和快件处理企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外贸企业设立海外第三方仓储。对入驻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在享受国家有关外贸优惠政策的同时适用本政策支持。
4.支持仓储、物流快递园区(基地)建设。对在我市建立仓储、物流或区域分拨中心园区(基地)的企业优先纳入供地计划。
(三)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结合实际,每年市财政安排用于开展电子商务宣传与培训的资金。
2.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商会(协会)组建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行业电商联盟,达到联盟企业数50家以上的,给予运营主体(如服务中心)10万元的补助,用于支持项目推动。
3.支持设立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南阳理工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园区、基地)设立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对具备每年为全市输送电子商务技术人才100人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实用人才培训500人以上,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5家以上,为20家以上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经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授牌,对其相关的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中仓储、物流场地有效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及物流信息发布等功能,对其配套设施投入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开展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和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对入围企业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及政策资金扶持。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以上各项奖励补助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承担。市政府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1000万元,今后根据发展需要酌情增加。
2.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任何单位不得私分财政补助资金,或采取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收缴全部补助资金,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财政资金补助资格。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跟踪检查。
3.同一企业(公共平台)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考核依据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市级各项优惠政策;获得上级补助奖励、本级给予配套的,不重复享受本级补助奖励;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补助。
4.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企业和经营者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五、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全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审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平台建设、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二是加大土地、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用地支持、税费优惠、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对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三是推动成立南阳电子商务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模式,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探索建立适应南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上,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购项目通过南阳企业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头支持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三)积极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一是加强南阳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及扩招,重点培养面向后台软件技术型开发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应用型人才。二是利用河南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落户南阳理工学院的优势,整合相关就业培训政策,制定符合南阳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的电子商务实用人才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为南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三是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素质较高、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缓解南阳本地人才压力。
(四)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建立电子商务运行检测系统,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引进外来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企业时,必须明确约定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的数据采集与统计。
(五)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教育与管理,实施持证上岗、行业协会监管等措施,维护南阳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体从业素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政府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促进南阳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六)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同部署、同督促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