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5-10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其采购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ZB0106-1604-ZH137
二、项目名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空调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询价项目简介:
采购货物名称:空调
采购预算: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人以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技术参数等详见相关章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设备制造厂必须持有相应的制造***和产品检验报告;
4、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六、投递时间:
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3)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设备制造厂必须持有相应的制造***和产品检验报告;
5)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7)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4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有效的***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明文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14:30前;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
八、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评标结果当场宣布。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保证其质疑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
联 系 人:裴处长
电 话:18802716826
采购组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6号中铁1818 10楼
联系人:涂庶珏
联系电话:027-8727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