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5-09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2016年普通高考制证费)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07124号执行确认书要求,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委托,拟就“2016年普通高考制证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WHBZ-2016-040
2、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普通高考制证费
3、采 购 预 算:82.9万元
4、招 标 内 容: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内有合适、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五年内实施过相关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询价文件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报名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二款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06
届时请投标人带法人***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以备查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自购买标书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地 址:武昌区东湖路14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68880213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06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27-8661532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投标人详细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留下指定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在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传真或邮箱的更新状态,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或传真方式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制证费(项目编号:WHBZ-2016-040)”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传真:
邮箱:
粘贴被授权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