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告(2016年湖北京珠高速计重设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5-04

正文内容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6]-03539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现就2016年湖北京珠高速计重设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TZC-15036-16053

2、项目名称:2016年湖北京珠高速计重设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4、项目概况: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全长339公里,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北京至港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京珠高速沿线分布23个收费站,1个路段分(监控)中心


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是南北物流大通道,货车流量大。自2006年实施计重收费的9年间,设备使用频繁,老化严重;司机冲磅、跳磅导致秤芯、框架等部件损坏。本项目旨在对收费站部分老化的计重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将老化损坏严重、货车流量大的收费站单秤台更换为双秤台。


2016年湖北京珠高速计重设备改造工程旨在对8个收费站的16套单秤台升级改造为双秤台,大悟1套、小河1套、杨店1套、孝感1套、武汉西7套、江夏1套、咸宁北2套、咸宁南2套,施工内容为原计重设备的拆除、各管理所已拆除计重设备的运输(运至武汉西管理所)、配套土建施工、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计量检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分两批次施工。

本次采购范围为2016年湖北京珠高速计重设备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

5、采购内容:计重设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6、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0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近5年(2011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54日至2016年5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1205室)登记领取;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129:30时。逾时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1205室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5129:30

谈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1206会议室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话/传真:1867409242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1205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沌口开发区全力村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3450295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