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5-04

正文内容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06201号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海事法院的委托,对武汉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计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B0701-1603-ZH112

1.2、项目名称:武汉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计

1.3、服务期:30(日历天)

1.4、采购预算:9万元

服务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4、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能力,且信誉良好;

2.5、近三年有类似建筑工程设计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具有中级职称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2.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8、外地来汉企业备案登记证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201654日至20165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 12:00 下午14:0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会议室

3.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原件。

3.3.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网上社保证明、类似业绩;

3.3.4、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3.3.5、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6、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3.3.7、外地来汉企业备案登记证。

谈判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4.1、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会议室

4.2、截止时间:  2016 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5.1、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5.2、时间: 2016 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海事法院

联 系 人:胡主任

电 话:027-688575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凡

电 话: 13659881926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