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4-06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01856号计划函要求,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其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DFHT C2016-208
2、项目名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物业管理区域及服务周期: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所属区域; 服务周期:1年
5、预算金额:66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物业管理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正式在册员工,且在本公司有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 供应商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承接过类似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6. 供应商如为外地公司需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在本地有承接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7. 供应商近三年来,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从公告时间2016 年4月 5 日至2016年4月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三楼招标代理部)公开出售。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项目经理本人)及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资质、项目经理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承诺书等有效证件)。(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购买谈判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4月11日15:00时前,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程科长 电话/传真:027-874263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英 电话/传真:027-8487197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 日
附件 |
物业项目谈判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