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3-31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02857号执行确认书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拟就“麻武高速重点监控改造、武英路段火灾报警改造设计费”项目进行竞 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6]S-0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麻武高速重点监控改造、武英路段火灾报警改造设计费
3、采购项目金额: 21.6万元
4、招 标 内 容: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竞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竞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磋商文件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二款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楼
届时请投标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以备查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南一路6号
联 系 人:张俊
电 话:027-83458993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楚河汉街同成富苑A座27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7-87260772
九、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投标人详细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留下指定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在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传真或邮箱的更新状态,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或传真方式通知,截止日期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麻武高速重点监控改造、武英路段火灾报警改造设计费(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6]S-008号)”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传真:
邮箱:
粘贴被授权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