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会长向隽:P2P不属于影子银行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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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暂停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工商注册的消息,引发行业和市场大震动,有舆论称这是地方收紧P2P监管政策的信号,甚至有人认为由于P2P现已无形中成为“影子银行”,给金融市场造成了冲击,所以国家要严控P2P网贷。

  “无论从P2P发展现状和趋势,还是国家政策法规的定义看,P2P都不属于影子银行,而属于信息中介,不属于金融平台,而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中国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的资深专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委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会长、迪蒙网贷系统(www.dimeng.net/ )CEO向隽表示,P2P服务对象是中国5千万中小微企业和有投资需求的民间投资者,平台提供的是投融资信息中介服务,本质上属于电商平台。

  众所周知,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比如委托贷款、信托以及“灰色”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而P2P网贷,根据P2P监管细则意见稿的规定,是指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一个是信用中介,一个是信息中介,二者明显本质不同。

  电子商务的发展掀起了一场中国商品的流通革命,而以P2P为代表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则引发了一场金融革命。P2P以高效、便捷、普惠的特点,发挥了融通资本市场信息中介的作用,迅速填补了中国传统金融的融资渠道空缺,提高了资本流通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在5000万中小微企业和广大投资者之间搭建了一座普惠金融的桥梁,因而迅猛发展。截至2015年底,中国P2P平台已达7000多家,贷款余额5000多亿,全年行业总成交额突破万亿规模。

  事实上,P2P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飞速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和中央领导人的大力支持。去年3月两会,李克强总理8次提到互联网+,5次提及发展互联网金融;随后更以互联网金融为核心,出台了互联网+行动计划;7月18日,中央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规格之高历史罕见;11月3日,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党中央“十三五”规划;12月28日,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传统金融体系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潜力已耗尽,中国经济急需新的突破口,而高效率、低成本的P2P已崭露头角,自然成为国家期望所在。”迪蒙网贷系统CEO向隽说,从去年国家层面的系列动作看,P2P不仅获得了中央的认可,其合法身份也已确认。从5000万家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世界第一网民规模、民间储蓄规模上看,P2P发展前景不可估量,这也是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