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6-01-07
11月10日下午2点,由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举办的“中国现行税制”培训课在京滨饭店顺利举行,哈商会副监事长、北京中税亿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张传群教授担任主讲。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鑫茂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金天药业集团、范德国际集团、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九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盛世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九州风行(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哈尔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葵花向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长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及京滨饭店等近20家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共计30余名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张传群教授讲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所谓的“ 11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张传群教授还讲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税率、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与税率、营业税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与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烟叶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关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船舶吨税征税范围与税率、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等中国现行税收制度。
本次培训课主要为财务人员解读中国相关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就税收制度问题与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近期内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将继续组织类似培训活动,更好的为哈商会会员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