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策利好频传 建筑节能迎“黄金期”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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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助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来自市城乡建设委的消息显示,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我市列为全国8个公共建筑重点改造城市之一,给予相关改造项目每平方米20元的补助资金;次月,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组织了2015年度济南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对6大类示范项目制定了不同的资金扶持政策。在一大波政策“红包”的冲击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真金白银的“黄金期”。六 大类示范项目可获资金扶持

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组织了2015年度济南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新技术研发应用项目、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向所在区域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示范项目建设,经初审和推荐通过后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资金,其中单个项目最高补贴可达300万元。

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研发应用示范项目

墙体保温作为建筑耗能的最主要部位,其保温隔热性能直接影响建筑的热损失、采暖系统的设计及室内热环境。近年来,随着新型建筑材料产业的发展和对建筑节能要求的提高,新型保温材料不断涌现。

为鼓励其发展,我市将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研发项目列入了此次示范项目申报范围当中,凡采用了符合国家、省政策导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且对建筑节能工作有典型带动作用的拟建或在建工程,均可申报示范项目。其中,优先考虑采用现浇混凝土自保温结构体系类、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类、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承重混凝土多孔砖自保温结构体系、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等符合一体化技术要求的项目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同时鼓励支持示范工程采用地材。

该类示范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采用的技术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给予补助。采用现浇混凝土自保温结构体系类项目不高于16元/㎡,采用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及其它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类项目不高于7元/㎡。其它类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试点示范项目,根据建设增量成本、难易程度和先进性等情况经专家论证确定补助标准。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近两年在我市得以快速发展的绿色建筑也在此次示范项目的申报范围内。根据要求,已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已通过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的公共建筑或住宅,只要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且至少采用两种及以上新技术的,均可申报。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单体不低于1万平方米,其他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筑或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优先立项。

资金扶持方面,绿色建筑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采用的技术种类、数量及节能效果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储藏室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面积)确定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以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也是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申报主要针对采用地热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应用技术的项目,鼓励支持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优先支持各类合成技术应用类项目。

该示范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采用的技术按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不含地下建筑、储藏室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面积)。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原则上不高于10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源热泵类应用项目原则上不高于40元/㎡,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风能、生物质能等其它新能源应用项目及能源合成技术应用等根据应用技术及增量成本情况经专家论证确定补助标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我市已推广多年的民生工程,其示范项目的申报主要针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项目。根据规定,凡列入当年度节能改造计划,且外墙应采用装饰保温一体化技术、超薄绝热保温板等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效果明显优于传统改造项目的,均有机会获得每平方米不高于30元的资金补助。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也是重头戏。作为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我市提出,改造后节能率达20%以上,并且至少采用两项以上改造技术的公共建筑可申报示范项目。其中,改造面积少于6000平方米的必须同时包含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内容;大型公共建筑和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改造项目,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改造后向市节能监测数据中心上传能耗数据。

奖补方面,既有公共建筑类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原则上参照《济南市市级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特殊情况由专家评定确定。

绿色生态片区和绿色建筑社(住)区

经历了两年多的推广,我市绿色建筑已进入“由点及面”的全面建设期。在示范项目按类型给予资金补助的同时,我市还制定了关于绿色生态片区和绿色建筑社(住)区的扶持政策。该政策明确,市级绿色生态片区和绿色建筑社(住)区根据占地面积及建设内容奖补,原则上每个绿色建筑生态片区奖补资金基准为400万元,绿色建筑社(住)区奖补资金基准为30万元,根据建筑水平、进度、难易程度及技术含量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可以相应调增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