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办医:即将放宽权限,欢迎你来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10-30

正文内容

1.政策的延续
2014年8月,卫计委、商务部下发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涵盖了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试点期为三年。
《批复》中有包括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逐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允许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5年10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营业性演出管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有关行政审批、股权比例等准入做出调整。
 
2.外资办医
近年来,关于民间资本涉及医疗领域的社会办医稳步推进,从中央到地方各地都出台政策来支持社会办医,尤其是前不久出台的取消医保定点,进一步为社会办医扫清障碍。
外资办医也多收关照,从去年八月就有明确政策文件允许,尤其是在北京,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逐步推进,在进一步允许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同时,还将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外资参与的股权比例限制,要部分或全部放宽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限制,从而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今年五月国务院《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外资将被允许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被允许进入养老领域以及心理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深入,资本进驻医疗领域也是顺势而为,尤其是在改革深化阶段,合理利用外资的投入,将是解决社会医疗资源紧张的必要途径。
我国医疗领域长期为国有垄断,内部竞争机制逐渐弱化,而医疗资源却日渐紧张,在此环境下,大力倡导与推进社会办医、外资办医也就顺理成章。
从昨天的《决定》来看,虽然此次《决定》没有涉及医疗领域内外资办医的权限放宽,但可以推断的是,政府将逐步放开对外资办医在行政审批、股权比例等准入方面的要求,放宽外资办医的条件。
 
“全面小康”的要求将促使社会医疗资源的丰富,直接推动医疗机构数量激增,而社会办医和外资办医被给予厚望,相较而言,外资办医的优势有:
首先,可以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与全新的服务模式,在丰富我国医疗资源的同时也带给国内医疗机构学习交流的机会;
其次,外资办医的推进也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各类医疗机构的合理分工与良性竞争,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最后,引进外资还可以缓减国内资本压力,释放出民间社会资本的更大潜力。
 
 
可以感受到的是,今年五月《批复》,允许了医疗领域内几乎全部对外资敞开大门;虽然十月份《决定》没有直接对外资办医条件放宽,但类比对营业性演出管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权限放宽,对外资办医权限放宽不会太遥远。
随着政策的逐渐清晰,外资办医在被允许到权限放宽,以北京为典型范例的中国将在医疗领域内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境外资本,这不但将会改变目前医疗面貌,还将带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在内的所有医疗领域行业带来本质性的变化和深远的影响。

来源:医械创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