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4-12-22
2月18日,快钱支付、通联支付、东方电子支付、银联支付、盛付通5家支付机构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5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对接,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签署了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合作协议,至此,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启动。
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细则的出台体现了支付方式的创新,将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为企业和个人***更加便捷、低成本的跨境服务,同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必将从中受益。未来,随着试点业务的扩大,更多支付企业将有机会参与到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中来。
个人和中小企业最受益
早在去年12月2日,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央行30条”),指明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四个大体方向,即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认为,作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首项金融细则,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细则的出台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提高人民币国际地位,避免汇率兑换损失。同时,细则的出台还将有利于上海地区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上海金融化发展。
“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银行签约,加入跨境服务中,是对支付方式的创新。”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主要服务于进出口贸易支付、居民转账业务、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跨国企业资金营运等。其中,贸易往来的中小企业及进行资金跨境转移的个人将会最受益,可享受更加方便且低手续费的服务,而跨国公司资金运营及海外汇兑,则在短期内较难实现。
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表示,支付机构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作为新金融业态的一种形式,其可在区内通过开展增值服务、综合支付服务方案、境内外综合***收单等创新业务,有利于外向型企业资金管理能力的提高,贸易条件的改善和竞争能力的增强,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我国境内居民在海外购物的需求,对培育金融国际化功能与拓展金融创新空间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加强支付机构风险管理
跨境支付业务的风险管理成为细则的重点。央行上海总部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央行上海总部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要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应严格遵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及人民银行其他相关客户备付金监管要求执行,并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信息申报等制度。
向松祚指出,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细则包括三方面核心内容:一是规定不能使用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范围,即对某些大额贸易、敏感进出口业务等施行负面清单;二是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避免支付信息的泄漏,保障客户资金顺畅往来;三是企业要向监管机构及时进行报备,包括货物的数量和种类、货币量和种类等,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数据,以防止利用假贸易进行洗钱。
细则还对可开展跨境支付的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表示,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和试验区外、上海市内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上海市以外地区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分公司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以上支付机构均需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
杨德龙认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将有更多的支付机构参与进来。
向松祚则指出,支付机构要参与到跨境支付业务中,还需要下大力气对第三方支付跨境系统进行升级换代,对涉及信息安全、交易及时性等技术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