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会新理念:走向社会企业

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09-16

正文内容

温州商会的历史并不长,不过是20世纪90年代来以来的事情。然而,不少媒体和学者认为,温州商会包括本土温州商会和异地温州商会,并由此将温州商会的历史追溯至1905年。在我们看来,温州商会所指的就是异地温州商会,而不包括温州本地行业协会(商会)。

 

所谓本土温州商会即温州行业协会(商会),主要为特定行业会员的经济活动服务,而异地温州商会,则主要为特定地域(温州)会员的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两者差异显而易见。可以说,温州商会的地域性特征远胜于其行业性特征。比如,全国首个温州商会——昆明温州总商会,其分会涉及12个行业,这种综合性大型社团的根基主要由“老乡抱团”的地域关系构成。

 

当然,在我国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温州商会并不是所谓的老乡会。从开始,它就是以非营利组织自我定位的。当年,昆明温州总商会为进行合法注册,就曾反复阐明温州人只是商人,组织起来只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更好地经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兴起了结社革命,非营利组织深刻地影响了各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但是,很长一段时期里,非营利组织由于不像企业有盈利,又不像政府有税收,而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企业或私人捐赠以及会员缴费,其成长乃至生存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尤其在中国,由于公益捐赠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以及政府的管制取向,非营利组织的运行依赖于会员缴费的问题更加突出。新兴的温州商会,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四五年前,曾有学者指出,会费收入一般占温州商会正常开支的约 40%,在商会遇到的诸多困难中,资金困难占 44. 7%。

 

让人欣慰的是,近年来,许多地方的温州商会明确认识到,要通过发展商会经济,打造商会自身的造血功能,越来越多的商会领导人提出了“以商养会”的发展策略,即通过商会的商业投资、经营、资源整合、服务咨询等商务运作获取利润,满足商会自身各项日常支出,保障商会的正常有效运行。例如,组织会员联合购置土地,建立工业园区,受惠会员企业转而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商会活动经费;推销家乡的雁荡山白酒和啤酒,赚取利润,提供商会资金;进行大额融资,并通过理财途径,分享产生的部分利润等等。

 

温州商会的“以商养会”的新策略,常被认为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这样的标签,贴在商人企业家云集的温州商会上,似乎颇为贴切。然而,它只感受到了当代温州商会的现代商业气质,却没有把握住这种商业行为背后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理念。

 

近年来,出于摆脱前述普遍的资源困境,全球都有一些非营利组织逐步引入商业企业的某些做法,按英国社会企业联盟的说法,就是“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由此,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模糊了,而出现了一种新型的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它不再像过去那样立足于道德评判拘泥于非营利组织是否盈利,而更强调非营利组织盈利用于组织发展本身,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温州商会自始就是“他乡遇故知”式的互益性非营利组织。如今的一些温州商会虽以企业家精神有效解决了商会的筹资问题,但其社会目标的取向并不彻底。例如有报道某地温州商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仅将所得利润的一小部分交于商会。若以社会企业的理念观照之,则应全部利润交与商会,如此更有利于商会的可持续发展。

 

不过,也许这需要一个过程。特别在当前学术界和政界主流仍纠缠于社会组织(商会)与政府互动关系,而未回到社会组织(商会)自身的情况下,温州商会走向社会企业之路,仍需要商界企业家和商会自身继续探索。(来源:乐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