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会自媒体发布者:1 发布日期:2015-08-25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5〕32号)要求,现就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领导小组。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要求,结合市经信委《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分工,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在行业管理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片区督查分工,详见附件1。
(二)落实工作职责。
市经信委主任施跃华全面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市经信委副主任王永新负责油气输送管道、电力设施、城镇燃气专项检查和整治。规划建设处、电力处、燃气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市经信委副主任冷知用负责冶金有色、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仓储、药品加工专项检查和整治。材料工业处负责冶金有色专项的牵头组织实施;医化处负责配合市安监局实施工业危化品专项,配合其他部门实施药品加工专项检查和整治。
市经信委副主任雷鸣惊负责食品加工及其涉氨制冷(气)专项检查和整治。轻工处负责配合市相关部门实施。
市经信委离退办主任王保华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对全系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和整治。行管处负责本系统大检查日常安排;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和整治的组织实施。
市经信委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行业和产业领域安全大检查,以及粉尘涉爆、企业技改技创项目施工、企业消防、企业锅炉、压力管道、道路交通源头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有限空间及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大检查。相关处室负责配合市相关牵头部门工作。
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工管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大检查,并配合市经信委开展相关工作。
各行业协会宣传和推动所属工业生产性企业及事业单位会员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检查工作目标和方式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和国庆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行业强化督导、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在实施行业大检查的同时,由委领导带队实行片区分工督查,必要情况下聘请安全专家对重点专项实施检查。
三、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情况,明确以下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等各级会议有关精神,行业部门做到“五落实”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2。
(二)企业自查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资质证照、管理机构、责任制及宣传培训等。详见附件3。
(三)专项检查和整治内容。
详见附件4。其中,本委负责:
1.在按照近期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安排,完成城镇燃气专项检查牵头工作的同时,持续组织实施电力设施、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
2.牵头并会同市安监局组织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冶金有色专项检查;
3.会同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实施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气)、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4.根据需要参与市政府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或牵头开展的,与本系统有关的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道路交通源头治理、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项目建筑、锅炉和压力管道等安全专项检查;
5.其他工作。在其他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
四、大检查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20日前)。
市经信委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和工管委、机关处室制定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检查督查(8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造册登记,填列《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详见附件5。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市经信委按片区分工组织检查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工管委,负责片区的处室以及全系统进行总结。
五、大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工信部门、工管委。
1.督促企业自查情况,收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形成每月的《区(市)县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详见附件6。在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进展进行跟踪的同时,各工信部门、工管委应组织实施对本区域内、园区内企业和大型仓储设施的全面检查督查。
2.每月1日向分工片区联系的处室报送大检查月度小结、《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详见附件7;12月15日前向分工片区联系的处室报送大检查总结。
(二)承担片区督查的处室。
1.在8月-11月期间每月督查区(市)县至少1次,对重点企业实施抽查并填列《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督查后及时反映信息。
2.每月3日前收集工信部门、工管委的大检查月度小结、《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并形成月度片区督查小结,一并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
3.在12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报送处室片区督查总结,以及所督查区域的大检查总结。
(三)各产业处和牵头全市专项检查的处室。
1.在8月25日前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含负责人、联络员的联系方式),8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其中承担全市牵头专项检查的,25日前将方案印发至各相关重点企业。
2.每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报送本行业专项检查月度小结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统计表》,12月20日前报送各产业大检查总结和牵头的全市专项检查总结。
(四)各行业协会。
通过召开会员单位会议等形式,宣传和推动所属工业生产性企业及事业单位会员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
本系统各部门单位、处室利用成都市安监局网站、成都市经信委网站、成都工业安全生产QQ群、电信超信等多种渠道,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宣传一线工作进展动态。